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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訓練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第5點、第6點及附表,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福利給與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操作手冊
考核訓練保障暨培訓委員為強化保障事件當事人電子化服務,於「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專區新增當事人端動態操作教學影片。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作業辦法宣導市府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及停止適用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年函文說明規定,請查照。
福利給與有關市府人事處函以軍公教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構)職務,領受之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如屬兼任該機構或團體職務產生之工作對價,應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範案。
考核訓練「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設有「磨課師(MOOCs)」學習專區,請積極參與學習。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考試院修正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並自109年1月16日施行,請查照。
考核訓練女性公務人員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
考核訓練考試院會同行政院107年11月16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事假日數,以及婚假、喪假及休假之計算單位,請查照。
考核訓練銓敘部101年12月4日部法一字第10136445961號函所稱「哺乳期間」,經參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及相關解釋,補充說明以子女未滿2歲而須親自哺乳者為原則,請查照。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或覆議(委員)會要求列席說明,得核給公假;並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施行,補充說明該部相關令釋,請查照。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7年8月31日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行政院88年3月24日台88院人政考字第200208號函有關各機關女性公務人員有子女未滿一歲須親自哺乳者每日哺乳時間之規定,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檢送考試院107年5月7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十二點、第十四點,並自107年5月10日生效,請查照。
考核訓練各機關有關哺(集)乳時間之認定,應確依修正後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辦理,請查照。
福利給與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並自107年5月1日生效。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檢送考試院與行政院民國106年12年13日會銜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重要人事法令宣導行政院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四點,並自本(106)年10月20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