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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臺南縣、市於99年12月25日合併為直轄市,原縣、市政府地政處合併成立一級機關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由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置副局長1人襄理局務。

幕僚單位設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4室,業務單位設地籍、測量、資訊地價、地用、區段徵收、市地重劃、農地重劃、開發工程等8科,編制員額114人。

下轄臺南、東南、安南、鹽水、白河、佳里、麻豆、新化、玉井、永康、歸仁等11個地政事務所,掌理全市各項土地行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