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於109年4月9日起,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功能,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4月6日府人考字第1090417294號書函辦理。<br />
二、因應國民旅遊卡新制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放寬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為符使用者需求,於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旨揭功能,申請人得自行運用「註記不核發交易」之功能,刪減不符合規定(如該單筆消費已申請差旅費)或不申請補助之刷卡消費項目後,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br />
三、檢附操作說明及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09年3月修訂版)Q.04.21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