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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說明:

按內政部訂定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繪製國土功能分區圖、製作使用地土地清冊(圖)及研擬繪製說明書後,應於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有關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覽30 日,並於直轄市、縣(市)適當地點舉行公聽會。本府已自111年12月15日起至112年2月13日止辦理「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成果(草案)公開展覽60天,並舉辦31場次公聽會。

貳、辦理資訊公告: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公告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圖、繪製說明書、土地清冊電子檔(含編定使用地)及舉辦公聽會。

依據: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本案自民國111年12月15日起至112年2月13日止共計6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紙本:本府地政局(民治市政中心)。

(二)電子檔: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Default.aspx)之「地政專區/國土計畫專區/公展及公聽會」、本市11地政事務所及37區公所網站。

三、公聽會日期:如「公聽會時間與地點及諮詢窗口一覽表」(詳附件)。

四、本府為提供民眾就近在地詢服務,已結合本府地政局、都市發展局、本市11地政事務所及37區公所建立國土計畫資訊諮詢窗口(詳附件),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建議先行利用洽詢。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可至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Default.aspx)之「地政專區/國土計畫專區/公展及公聽會」下載陳述意見書),以供本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參考。

市長 黃偉哲

※「公聽會時間與地點及諮詢窗口一覽表」詳後方「參、公聽會時間與地點及諮詢窗口」。

※國土功能分區圖冊、繪製說明書等公展草案資料,請點選下方連結,參閱「貳、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辦理情形一、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公開展覽」。

內政部審議「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專區

※如欲查詢國土功能分區圖公開展覽草案劃設成果,請點選下方連結:

國土功能分區圖公開展覽草案查詢系統

※本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已於112年2月13日辦理完畢,各場次公聽會會議紀錄請下拉至本頁下方參閱。

參、公聽會時間與地點及諮詢窗口:

本府訂定自111年12月15日起至112年2月13日止辦理第三階段「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成果(草案)公開展覽60天,並舉辦31場次公聽會,公告如下:

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場次資訊

肆、國土計畫期程說明: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施行,依法現行區域計畫制度,將分三階段將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

  • 第一階段:「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107年4月30日)
  • 第二階段:「臺南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110年4月30日)
  • 第三階段:「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預計114年4月30日)

自114年4月30日起,全面實施國土計畫,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

作業流程圖

伍、國土功能分區分類:

國土計畫將全市土地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4大功能分區19種分類,詳如下表:

國土功能分區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