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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區

  • 類別:規劃中
  • 上版日期:112-04-03 上午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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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區二王基督教墓園文化資產調查進度說明會議紀錄

「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委員名單

113年1月26日「二王基督教墓園」文資第1次會勘通知單

113年1月26日「二王基督教墓園」文資第2次會勘通知單

[開發緣起]
二王地區位於大臺南市中心發展軸上,阻擋東西南北向貫通與發展,且其週邊夾雜細長農業區,未做農業使用,亦與週邊發展不符。因應平實中央公園、創意設計園區及大灣交流道等重大建設計畫,藉由創意設計園區及大橋區徵區等重要發展核心區,串聯本案二王公墓及周邊地區整體規劃,形成新興發展軸,結合舊臺南都會空間結構系統,共構形成永康未來核心發展軸。

[開發簡介]
1.開發區面積:32.505公頃
2.開發完成後可建築用地:18.342公頃
3.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14.163公頃

[重劃歷程]

1.本重劃案橫跨2區都市計畫,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1月29日第939次會議審竣;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108年12月23日第85次會議審竣;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3月24日第965次會議審竣。
2.109年10月27日本區擬辦市地重劃範圍經簽報本府首長核定。
3.109年12月10日舉辦土地所有權人座談會。
4.本重劃案橫跨2區都市計畫,變更永康六甲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編號第2案及第4案(二王周邊地區))」自112年3月30日零時起發布實施;「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階段)(編號第3案及第5案(二王周邊地區))」自112年5月3日零時起發布實施。


[墳墓遷葬常見問題]

​1.墳墓遷葬的流程為何?(流程圖請詳附件​)​
答:
墳墓查估作業完成後,本府接續辦理墳墓補償金及家屬自行遷葬公告,請家屬於自行遷葬前先至永康區公所申請起掘證明後才能進行墳墓起掘及晉塔作業,起掘完成後即可攜帶證明文件至公文上通知地點領取遷葬補償金。

2.墳墓遷葬補償金公告期間及家屬自行遷葬公告期間,要做什麼事情?申請人的資格為?
答:

墓主自行起掘前,應先向本市永康區公所民政課(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電話:(06)2010308#174)申請起掘證明,申請人資格為亡者配偶、直系血親,若無配偶、直系血親,得由二親等旁系血親提出申請。

3.如何領取遷葬補償金?
答:
墳墓起掘完畢後,請攜帶家屬本人印章及存簿影本至公文上通知地點辦理遷葬補償費請領手續,若無法親自出席請簽具委託書派請他人代為行使相關權利。確切需攜帶文件以未來正式公文內容為主。

4.有何減免規定?
答:
依據臺南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第二條規定,因本市公墓更新、開關公共建設或配合公共設施景觀,自行起掘之骨灰(骸) ,且未領取遷葬補償費或救濟金,申請使用本市公立殯葬設施可減收八成費用。

5.逾公告期限未辦理遷葬認領,臺南市政府如何處理?
答:
逾公告期限未辦理遷葬認領,視為無人認領之墳墓,由永康區公所代為遷葬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後,火化存放於骨灰(骸)存放設施,不得異議,且往後如有墓主及家屬認領、宜奉,亦不得申請遷葬補償費。

6.本市市立納骨塔位數量及費用資訊?
答:
如附件,塔位數量最新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官方網站查詢:
(https://bca.tainan.gov.tw/News.aspx?n=1151&sms=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