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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意義是依據都市發展的趨勢,將都市計畫區域內或都市周邊雜亂不規則之地形地界、畸零細碎、不合經濟使用之土地,在法令所規定的一定範圍內,全部重新加以規劃整理進行道路、公園、整治河川等公共設施的工程開闢與建設,並將區域內的各筆土地經過交換分合後使之成為大小適宜、形狀方正、具備一定規格之地形坵塊,然後再分配給原土地所有權人使用。

經重劃後之各宗土地均直接臨路,且立即可供建築使用,為增進土地利用及都市建設發展甚有助益的一種綜合性土地改良事業。促使都市內土地作更合理、更經濟、更便利之利用,使都市的成長井然有序,而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經費全部由參加市地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負擔之一種公、私兩者互蒙其利的土地開發方式。不僅政府可節省龐大建設經費,土地所有權人亦可享受交通便利、環境品質提昇及土地增值等實益,確屬一種「惠而不費」、「公私兩利」的都市建設事業。其作用可防止都市土地的不良使用,更可積極的引導都市作健全、完善的發展。

所以,市地重劃的目的是透過公共設施之建設改善與土地交換分合的方式,來達到提高土地利用的價值,健全都市的發展,政府亦不需花費分文即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建設都市發展的基本設施。故有「市地重劃是都市建設之母」此一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