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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係就都市土地包括新設都市地區、舊都市地區、都市新社區等,已發布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範圍內土地,計畫包括建築用地及公共設施用地之項目、位置與面積皆確定後執行。「重劃」的意義在於重新劃定土地之形狀、位置與界址,將原有散亂不整之地籍透過交換分合,重新規劃成整齊適宜、提高效益之地形,按原位次具備一定規格之街廓坵塊,扣除負擔後再分配給原土地所有權人促進利用。

經重劃後之各宗土地均直接臨路,且立即可供建築使用,以增進土地利用及都市建設發展甚有助益的一種綜合性土地改良事業。促使都市內土地作更合理、更經濟、更便利之使用,讓都市的成長井然有序,而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經費由參加市地重劃的土地所有權人負擔,是一種公、私兩者互蒙其利的土地開發方式。不僅政府可節省龐大建設經費,土地所有權人亦可享受交通便利、環境品質提昇及土地增值等實益,屬於「惠而不費」、「公私兩利」的都市建設事業,又可防止都市土地的怠惰發展,更可積極的健全都市設計遠景。

所以,市地重劃的目的是透過公共設施之建設改善與土地交換分合的方式,來達到提高土地利用的價值,健全都市的發展,政府與地主亦不需自行付費即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建全都市發展的基本設施,故有「市地重劃是都市建設之母」此一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