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圖重測後之換發權狀,請攜帶地籍圖重測權利書狀換發通知書、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平日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申請換發,所有權人如不克自行前往,亦可委託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及上開文件代為申請,亦可跨所申領。並依在地特性,各地所分別提供例假日換狀、下鄉換狀或預約換狀等多元換狀服務(依當年度公告),讓鄉親們免於舟車勞頓,上班族們不用請假;而住在外縣市的所有權人亦可透過各縣市地政事務所申請案件代收代寄之便民服務來辦理,所有權人可視實際需求善用上述多元換狀服務申請辦理權利書狀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