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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負擔為何?

1.依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11條:
(1)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其行政業務費及規劃設計費由政府負擔;工程費由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分擔,其分擔之比例由行政院定之。
(2)重劃區內規劃之道路、溝渠、電信電力地下化、下水道、廣場、活動中心、綠地及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認為為達現代化生活機能必要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土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拆遷補償費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
2.依據「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費分擔原則」,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費由土地所有權人負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