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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籍調查時,對於確定之點位,均免費提供土地界標,由土地所有權人埋設,確保民眾產權。

二、地籍圖重測時,重新編定段界、地號,並將細碎土地依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予以合併,解決地號雜亂無章之現象。

三、將重測範圍內都市計畫樁位,一併清理、補建並予以聯測,使地籍圖與都市計畫圖一致,便利都市計畫規劃、土地開發建設的進行。

四、重測區內之未登記土地一併清理並依法測量後登記為國有,可健全地籍、便利公產管理及處分。

五、採用數值法測量技術辦理地籍圖重測,每一界址點均有坐標值,可由電腦展繪不同比例尺之地籍圖提供使用,避免圖解地籍圖之圖紙伸縮、謄繪與讀數等誤差,不僅擴大地籍圖功能,並可利用資訊處理,大幅提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