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緣起】
本計畫原係於辦理「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以下簡稱歸仁四通)時,有鑑於歸仁都市計畫區於擬定都市計畫迄今皆未適度補充都市發展用地,導致計畫人口日趨飽和,亦無足夠之都市發展用地,且配合內政部頒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原則,歸仁都市計畫區內尚包含一處未徵收開闢取之公園用地,面積3.2公頃,遂利用市中心西南側農業區土地,併同該公設保留地進行跨區整體開發,總面積36.18公頃。
上述變更內容因涉及農業區變更為可建地應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故配合歸仁四通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議時,併同召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與專案小組聯席審議,惟經上開土徵小組審議尚有諸多建議意見,為避免影響歸仁四通整體辦理進度,故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31次大會審議決議,將本計畫之變更案列為暫予保留案,併同區段徵收公益性、必要性土徵小組意見,研提變更都市計畫方案,續行審議。
惟上述變更範圍之公二用地,因涉及本市刻正辦理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故剔除於本次再提會審議範圍,修正後本次變更範圍以農業區為主,計畫面積32.88公頃。
【開發範圍】
本計畫位於歸仁都市計畫區西南側農業區,變更範圍北臨中正南路,東、西側鄰接現行計畫住宅區,西南側與非都市土地為界,南側納入部分非都市土地臨接臺南都會區外環道(凱旋路一段),總面積合計為32.88公頃。
【都市計畫歷程】
1、105.08.26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3次會審定「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
2、107.10.2內政部都委會第931次會將本案區段徵收範圍列為暫予保留案,「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案」於108.12.30先行發布實施。
3、112.6.7「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暫予保留區段徵收案」區段徵收公益性必要性報告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通過。
4、113.04.16內政部都委會第1054次會議審定「變更歸仁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暫予保留區段徵收案」主要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