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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特定區開發區塊A、B、C、D、E、N及O區段徵收案

  • 類別:規劃中區段徵收
  • 日期:112-05-25 下午 02:16:00

【開發緣起】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於民國84年5月獲行政院核准進行籌設、88年12月經內政部同意辦理新訂特定區計畫,其後由台南縣政府推動總面積達3,282.92公頃的「擬定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以下簡稱「南科特定區」),為加速提供進駐廠商設廠土地,經內政部都委會同意,於90年12月針對園區部分先行發布實施,園區以外地區,則於91年11月發布實施。
特定區計畫擬定時,首創將「浮動分區」與「開發許可」的精神納入實施發展計畫,於新市區建設地區共劃分為15個開發區塊,每一開發區塊面積約為50∼60公頃,並保留土地使用彈性、吸引民間投資開發。從92年間開始進行浮動分區招商,並陸續於93年11月發布實施「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案(涵蓋H、I(部分)、J、K之開發區塊),又於94年10月發布實施「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L及M)主要計畫」案;而L、M區的開發,成為國內首例採用「BT模式」引入民間資金,並以「專案讓售」方式由民間達到財務平衡,減少政府部門的投資風險及財政負擔之開發方式。
民國99年縣市合併升格後,為避免人口逐漸集中於府城都會地區(包含原臺南市轄區及永康、仁德一帶),南科特定區周邊為溪北地區重要引力發展核,故發展策略上將其聚焦為中臺南發展核心,同時定位為中臺南--新市善化科技基地,依臺南市區域計畫之建議,積極發展科技工業,使產業的上下游鍊結關係可以在空間上進行垂直整合。同時,對於周邊浮動分區之開發,在L、M區已陸續完成土地去化、進入建築開發階段後,103年啟動開發區塊F、G區之細部計畫(刻正辦理區段徵收作業)、106年辦理開發區塊I區之細部計畫(刻正辦理區段徵收公必性評估作業),在都市發展布局上,南科特定區已為平衡溪南、溪北發展之重要觸媒。
另外在科學園區部分,南科管理局於106年間辦理「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科學園區部分)(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時酌予增加13.61公頃之事業專用區用地,該增量遠不及產業發展需求,依據科技部於107年7月完成之「科學園區未來10年規劃藍圖」亦提出需足夠產業投資進駐之政策目標,因應中美情勢變化、全球高科技產業之布局以及半導體上下游產業聚落完整鍊結之需求,以及吸引高科技就業人才在地宜居之城市競爭力考量,剩餘未辦理之開發區塊A、B、C、D、E、N、O已具辦理之時效性與急迫性。

【開發範圍】

本案位於南科特定區北側、西側及東側,行政轄區橫跨安定區、善化區及新市區,其範圍北側以178市道為界,東西兩側略在鹽水溪排水路與大洲排水路間。區段徵收範圍四至描述如下:
(一)A、B、C區塊:
1、東側為南科園區。
2、南側隔著公滯一、公滯二與樹谷園區相鄰。
3、西側為中山高速公路右側農路為界。
4、北側以178市道與開發區塊D為界。
(二)D、E區塊:
1、東側與開發區塊F為界。
2、南側以15-25M道路為界。
3、西側以直加弄大道為界。
4、北側以178市道(興農路)為界。
(三)N、O區:於特定區東側,緊臨LM區右側
1、東側以省道台1線往西之農路道路為界。
2、西側緊臨開發區塊L、M。
3、南側為鄉道南139北側之農路道路為界。
4、北側以目加溜灣大道為界。

【都市計畫歷程】

1、91年11月25日「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案」發布實施。
2、93年03月01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發布實施。
3、93年12月01日「 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案」發布實施。
4、94年10月13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L 及M)主要計畫案」發布實施。
5、95年01月27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污水處理廠用地、道路用地;污水處理廠用地為農業區、綠地、電力事業用地;電力事業用地為綠地;綠地為計畫範圍外用地;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修項目)案」發布實施。
6、95年10月19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研發專用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發布實施。
7、96年11月23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第一次通盤檢討)其中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三案」發布實施。
8、97年07月30日 「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發布實施。
9、100年07月08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行政區、宗教專用區)案」發布實施。
10、101年09月28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研發專用區為農業區)案」發布實施。
11、102年04月16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發布實施。
12、104年10月23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豐華村落淹水防護工程)案」發布實施。
13、104年11月16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部分零星工業區為綠地)案」發布實施。
14、106年09月13日「變更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發布實施。
15、107年11月29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道路用地使用)(配合南科樹谷聯絡道路新建工程)案」發布實施。
16、108年01月09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公園兼滯洪池用地)(配合南科永久滯洪池設置計畫)案」發布實施。
17、109年03月30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發布實施。
18、111年11月17日「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份)(部份農業區為河川區、滯洪池用地、部份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部份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鹽水溪排水治理計畫)案」。
19、民國112年6月14日發布實施「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科學園區範圍)(配合南科臺南園區擴建計畫)案」
20、民國112年6月15日發布實施「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科學園區範圍)(配合南科臺南園區擴建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暨都市設計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
21、「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配合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A、B、C、D、E、N、O擬定細部計畫)案書」業於112年10月31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44次會議審竣。
22、「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A、B、C、D、E、N、O)細部計畫案」於112年12月11日經本市都委會127次會議審竣。

【區段徵收辦理歷程】

1、區段徵收作業委託專業服務案112年10月6日完成簽約。

2、地上物查估作業委託專業服務案113年3月26日完成簽約,並自同年5月15日至7月4日止辦理現場查估。

  【公共工程辦理歷程】

1、112年4月26日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訂約完成。

2、113年3月22日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訂約完成。

【開發效益】

(一)提供產業用地

        考量南科園區未來仍有產業用地不足問題,預為規劃約74.84公頃產業用地,增加園區產業用地之供給。

(二)提升生活服務

     為滿足就業人口所衍生之服務需求,劃設住宅及商業區約159.04公頃;配合周邊產業發展,劃設產業服務用地,提供金融、保險、餐飲,零售業、服務業、健身休閒以及必要性技術服務、研發、企業總部等產業服務需求。

(三)公共設施使用充足

       考量未來消防、醫療服務及就學等需要,配合預留機關、醫院及學校用地等公共設施約141.54公頃,以建構機能完善居住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