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緣起】
「變更安定鄉都市計畫」於民國65年發布實施後,分別於75年、84年、92年及101年,共歷經4次通盤檢討,期間雖經歷67年國道1號全線通車、84年行政院核定設置「臺南市科學工業園區」、88年國道8號通車等重大建設,99年臺南市縣市合併,更使其由鄉街計畫提升為市鎮計畫,自65年發布實施迄今已餘40年,然歷次通盤檢討皆未對安定都市計畫規劃其發展願景,導致其定位不明確。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發布實施,107年4月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對於我國空間發展計畫研訂具有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之指導原則,且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自前次通盤檢討至今已達檢討年限;故在面對國土與都市轉型、跨域整合的重要關鍵時刻,應積極配合國土計畫之指導與都市計畫法令修訂之結果,藉由本次通盤檢討,全面審視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使用、公共設施、交通系統、都市防災及生態環境等議題,並依其都市特性,建構指導性規劃藍圖,設定整體性發展定位,進而引導本地區合理而有序的發展。
安定都市計畫區為臺南市安定區主要人口集居地之一,本府於辦理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時,考量本計畫區及鄰近臺南科學工業園區之特性,為符合安定都市計畫區整體都市發展需求及因應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產業發展需求,變更部分都市計畫農業區作為都市發展腹地,促進住宅使用、商業服務機能及相關公共設施服務的提供,將安定都市計畫內部分農業區納入區段徵收範圍,辦理整體開發。
【開發範圍】
本計畫區範圍:
(一)東:至市道178西側為界。
(二)南:至嘉南大圳安定分線周邊與安定都市計畫區範圍線為界。
(三)西:至嘉南大圳善化支線與安定分線匯流處為界。
(四)北:至嘉南大圳善化支線周邊。
預計區段徵收面積為49.07公頃。
【都市計畫歷程】
1. 「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暨「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民國108年11月7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
2.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於臺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7月31日第91次大會議審定。
3.「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於109年10月15日續提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4.110年01月28日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
5.110年10月22日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
6.111年07月20日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3次專案小組會議。
7.112年07月26日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4次專案小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