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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水景公園區段徵收案

  • 類別:已完成區段徵收
  • 日期:110-03-05 上午 12:00:00

【開發緣起】
   臺南市政府為配合「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開發需要,採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安平水景公園用地,及開發週邊為第二種特定文化專用區,並透過區段徵收將安平港地區環境資源進行整體規劃,使安平舊聚落內歷史遺跡、廟宇、古堡及砲台等歷史文化資產,與安平內港優越的親水空間互相結合串聯,形塑安平港成為一個集親水遊憩、商業、藝術、文化與知性,並具國際視野之綜合性港灣為目的
【開發範圍】
   本開發區面積為26.83公頃,位於東至安平路850巷及內湖一街,北臨A-1-15M道路(王城路),南至安平港舢舨碼頭,西臨安平路990巷及同平路。
【都市計畫歷程】

  1. 95年3月10日「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發佈實施。
  2. 95年4月4日「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發佈實施。

【區段徵收辦理歷程】

  1. 可行性評估於93年5月31日核定。
  2. 抵價地分配比例於93年7月15日奉內政部核准,抵價地分配比例45%。
  3. 區段徵收範圍於95年3月9日公告。
  4. 區段徵收計畫書於95年3月30日奉內政部核定。
  5. 區段徵收公告自95年4月17日公告(公告期間:95年4月24日至95年5月24日)。
  6. 爰於95年12月18日召開安平水景公園區段徵收案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分配事宜。
  7. 於95年5月25日至95年6月6日發放被徵收之土地地價及土地改良物補償費。
  8. 抵價地分配結果依99年10月29日南市地測字第09914533370號公告,公告期間為99年11月2日起至12月2日止,共計30日。並於100年4月20日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
  9. 103年4月7日財務結算。
  10. 103年7月1日成果報告書經內政部准予備查。

【公共工程辦理歷程】
本區段徵收區,共計辦理四項工程,表列如下。

 

  1. 歷史水景公園特文二區域整地工程於96年10月15日開工,97年3月7日完工。
  2. 安平區C-2-10M道路開闢工程於99年2月28日開工,99年12月28日完工。。
  3. 安平水景公園西南隅特文二區域整地及側溝改善工程於99年10月15日開工,99年12月10日完工。
  4. 水景公園原聯勤西側區域整地及側溝改善工程於101年2月13日開工,101年5月17日完工。

【開發效益】

 

  1. 配合安平港國家歷史風貌園區開發,帶動地方觀光文化發展。
  2. 本市之都市發展與安平息息相關,有鑑於安平寶貴豐富的文化資源,透過安平地區旅遊資源的整體規劃,將安平舊部落內歷史遺跡、廟宇、古堡、砲台等歷史文化資產與安平內港優越的親水空間互相聯結,型塑安平港為一個集親水、遊憩、商業、藝術、文化、知性為一身之現地博物館園區,將安平推向國際觀光旅遊景點。
  3. 本區段徵收將可帶動安平區觀光旅遊發展,提供優質之親水遊憩設施,並為安平港國家歷史風景區開發成 一個擁有豐碩自然資源及文化資產的港鎮,呈現十六世紀大航海時期以來的國際港埠記憶,以及自然地理變遷的水紋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