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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地政局106年第2次廉政會報召開情形摘要表。

  • 類別:廉政會報
  • 上版日期:106-10-30 上午 12:00:00

開會時間 106年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時30分
地點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中心7樓東側會議室
主席 洪局長得洋
出席委員 蔡副局長奇昆、吳主任秘書相忠、陳專門委員顯道、陳專門委員啓正、林科長佳樺、陳科長世平、胡科長純英、黃科長昭旗、邱科長榮杰、高科長瑞豐、張科長書哲、陳科長鴻緒、周主任俊廷、楊主任景丞、蘇主任美容、劉主任香誼、鄭股長煒騰、陳股長宏榮、戴股長維良、楊主任文松、徐主任福成、陳主任聖智、周主任彥廷、柯主任素秋、鄭主任炳源、林主任建良、吳主任昭霖、許主任耀文
列席單位(或人員) 童秘書婉君
議題案件數 專題報告 3 討論提案 1 臨時動議 0
重要議題案由及裁示(決議)事項
(請以條列簡要敘明)
 
1.  上次會報決議及指(裁)示事項辦理情形(政風室報告)─項次4繼續列管,餘解除列管。
2.  本局廉政工作推動報告(政風室報告),主席裁示略以:准予備查。
3.  報告案編號1(畢肯研究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報告)-本局106年度廉政研究「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創新便民服務暨整體為民服務品質」成果報告,經主席裁示:1.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需優先加強辦理的施政項目主要為測量業務,但無法從電話訪問結果得知不滿意的原因為何,所以未來問卷調查在待改善業務部分,應增加交叉分析,並進一步補充究係自己案件抑或聽聞?這樣方能清楚瞭解業務改善的重點方向。2.另外在質化分析部份,請各科爬梳重點,並深入瞭解公會理事長及律師的見解有無可供本局改善之處,尤其是有無因法規規定不明確,造成各承辦人或地政事務所間作法不一致或有不便民的情事。
4.  報告案編號2(開發工程科報告)-「臺南市南台南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南、北工區)」施工品質缺失嚴重後續控管及防制作為報告,經主席裁示:1.如何確保底渣資源化產品品質無虞,並兼顧公共工程品質,請業務科適時反映,底渣產品如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認證確定安全無虞,除能減少社會大眾及廠商疑慮,亦有助於保障未來公共工程供料品質。2.本局工程材料品質的管控應建立抽查機制,請開工科會同政風室共同辦理抽查作業,抽查機制及時機請吳主任秘書召集相關單位研議辦理。
5.  提案編號1(政風室提案)-本局受贈財物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經主席裁示:本案受贈財物事件處理程序表宜再詳加檢視修正,避免造成機關同仁誤解受贈財物在新臺幣500元以下就可以隨案件收受,卻沒考慮餽贈時有無對價關係,而產生誤觸法網之疑慮,爰請吳主任秘書召集政風室等相關科室共同研議審視。
後續執行情形 一、會議紀錄函頒本局各科室及所屬地政事務所落實辦理。
二、會議召開情形於機關網頁之「廉政會報」專區揭露。
三、管制執行情形並列入下次廉政會報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