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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已依有關法令清理之神明會,於本條例施行後仍以神明會名義登記類型土地,提出早期會員讓渡書,可否單獨申請個別所有?

會員或信徒提出早期會員讓渡書申請個別所有土地登記,應先請其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3條規定完成現會員或信徒名冊之更正程序後,再依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內政部97年12月3日台內地字第097019054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