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是為配合現階改善農業經營結構措施,拓寬農路路面加鋪配給混凝土擋土牆及併行給排水路配合改善,施設U型溝,以適於大型農機運作,提高水資源利用及改善排水功能,有助於現代農業經營規模之需要,增進農民之福利。
■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
早期(民國六十年以前)辦理的農地重劃區,為顧及農民的負擔能力,以及配合當時農業生產的實際需要,其田間農路寬度僅為二.五至三公尺,路面均未加舖碎石級配,而併行的給排水路也多未施設內面工或保護工,不但年久失修,而且路寬不足,農機等無法行駛,亟需拓寬改善,以適應現代化農業經營規模之需要。其主要內容係將原有路面寬度拓寬至四公尺,以應農機耕作需要,路側設施以混凝土牆,路面加舖碎石級配,同時併行農路之給、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期能增進農水路功能。
■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原則
田間農路原有路面寬度未達四公尺者,拓寬至四公尺,工程以路側施設混凝土牆,路面加舖碎石級配為準。 農路拓寬及因拓寬而須配合改善之併行水路,其原有構造物均一併辦理改善。
農路併行之單面或雙面給水路或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將其所減少使用土地部份作為農路拓寬用地,農路用地仍有不足時,協調由兩旁土地所有權人無償提供。區域性排水,以其原有功能不彰,須加以改善始能解決農田排水者,列入相關改善工程辦理。但田間單獨水路,如因農路併行之水路改善後,影響其原有給、排水功能者,得一併列入辦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