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臺南市第十期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市地重劃區」土地改良物(第一次異議複估更名增列)拆遷補償清冊。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62條之1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38條。
公告事項:
一、補償對象、項目、數量、金額,詳如:
(一)臺南市第十期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市地重劃區建築改良物補償費、救濟金清冊(第一次異議複估更名增列),其中編號:007-複,公告地上物名稱編號36之項目、數量及金額,其餘為原公告清冊編號007內容轉載。
(二)臺南市第十期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市地重劃區農作改良物補償費清冊(第一次異議複估更名增列)。
(三)臺南市第十期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市地重劃區水利設施補償費清冊(第一次異議複估更名增列)。
(四)臺南市第十期永康六甲頂醫療專用區市地重劃區機械設備及營業設備遷移費清冊(第一次異議複估更名增列)。
二、公告期間:自111年7月22日至111年8月20日止,共計30日。
三、本案清冊陳列地點:本府民治行政中心地政局區段徵收科(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3樓)。
四、土地改良物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如對於上開公告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