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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登記線上聲明制度取代核對身分措施,需要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但電子資料安全仍存有疑慮,地政士及律師如何承擔此風險及責任? 另外在實務方面推動此措施,改變民眾習慣有其困難,請問如何因應?

一、為避免電子資料安全問題,個人應妥善管理個人私鑰,且勿透過委託代理人進行操作。

       目前亦在研究透過遠距方式,使地政士能夠證明已善盡責任,在確認過其公鑰及私鑰後若還有疑慮,亦可效仿金融機構以OTP方式再次進行驗證,而法庭上亦能提出佐證資料證明已善盡管理職責。

二、不動產登記使用電子化的驗證,並非完全取代傳統書面之驗證方式,而是提供更多管道讓有需要的民眾能有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