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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租賃房屋含停車位,而停車位沒有單獨計價,車位租金欄位是否空白,另外,在無法確認車位面積的情況下是否可以不填寫車位租賃面積並進行申報?

1.租賃房屋含停車位,申報時於申報書第15欄車位資訊欄位中,於填載車位個數後,需進一步註記車位租金是否單獨計價,如車位租金未單獨計價,則於申報書第23欄建物標的清冊中,車位租金欄位空白(勿填0)。

2.租賃房屋含停車位時,若無法計算租賃面積則申報書第23欄建物標的清冊中面積欄位保留空白。

3.此外,如租賃房屋未租賃車位,但該建物登記含有車位面積,申報時於申報書第23欄建物標的清冊中,車位面積欄位申報,依填寫說明第22點(2) 建物租賃範圍如不含車位,而該建物共有部分登記面積含有車位面積者,得免扣除車位面積,且應於24.備註欄③註明(勾選□未租賃車位,建物登記含有車位面積)。

4.提醒大家租賃契約中若已載明出租範圍內包含停車位,請務必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