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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動產買賣如為可疑交易時,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而有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義務,但交易涉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或建商及買賣價金信託之機構,是應由全部經手交易之人或其中一人負申報之義務,請釋疑事。

有關地政士應配合洗錢防治法之相關規範,請依「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辦理,倘確因個案情形無從了解買賣價款之實際來由,應踐行該辦法相關規定,確認客戶身分並留存相關交易資料,若有疑似洗錢交易,則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