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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房客東西還在,房東如何自保?

租屋契約上有記載:租屋期限到期,房客沒把東西搬走,表示同意由房東處理;建議房東方面可以用錄影講述如何處理房客的東西以保護自己。

行政院住宅租賃契約書第十八條:

遺留物之處理

租賃關係消滅,依第十四條完成點交或視為完成點交之手續後,承租人仍於租賃住宅有遺留物者,除租賃雙 方另有約定外,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向承租人催告,屆期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其所有權。

出租人處理前項遺留物所生費用,得由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押金中抵充,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