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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分割繼承時發現有問題,則請求權是否有時效問題?

可參考民法第1146條繼承回復請求權。

民法第1146條規定:

繼承權被侵害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請求回復之。

前項回復請求權,自知悉被侵害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繼承開始時起逾十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