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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考試院民國106年10月11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10月13日公地保字第106001305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