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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案,業經行政院核定並俟總 統公布後,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一、本府聘用、約僱、約用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調整為每點135元,至中央補助款進用之聘用、約僱、約用人員,應依
經費補助機關之支給標準辦理。
二、檢送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公教人員各類待遇表別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