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聘用、約僱、約用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調整為每點135元,至中央補助款進用之聘用、約僱、約用人員,應依經費補助機關之支給標準辦理。二、檢送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公教人員各類待遇表別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