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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以,112至114年國民旅遊卡制度依現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1年8月31日府人考字第111113788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