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5年8月3日發布,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

<p>
&nbsp;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府人給字第10507736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nbsp;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府人給字第10507736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br />
<br />
&nbs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