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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南籍圈加值應用競賽活動簡章

  • 類別:最新消息
  • 上版日期:114-04-18 上午 11:33:00

透過舉辦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活動,鼓勵學生運用本平臺提供之數據報表等相關資料,結合住宅、觀光、文化、地理、環境永續…等等各領域,進行更深入的加值應用,以激發學界對府城南籍圈應用之創意,期望藉由此活動,攜手學校創新力量,讓政府資訊發揮更大功效,以建立更多元、更全面及更便利性的房地產資訊。

一、參賽資格:全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報名表詳附件。
(一)社會組:大專院校以上及社會人士。
(二)學生組:國內公立、教育部立案之高中、高職。

二、參賽辦法:
(一)採單人或團體參賽方式進行,團體參賽每隊人數以5人(含)為限。
(二)全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含以上)在學學生,皆得以同校學生組隊參加,團體參賽學生不得跨隊參加,老師可跨隊指導。
(三)獲獎作品將發表於府城南籍圈或其他公開平臺作為學習資源,提供各界參考觀摩。

三、活動日期:
(一)報名及作品徵件日期:114年8月31日前(須上傳專題報告及影片,兩者均須具備,且影片須有背景音樂或口述說明)。
(二)評選日期:114年9月30日前。
(三)評選結果:獲獎名單於評選完成後即行公告。 

四、報名、比賽作品及格式說明提交作品包含:
(一)專題報告:
1.包含專題主題、繪製過程、應用成果的文字說明及地理資訊系統相關軟體繪製完成之地圖主題並需呈現於府城南籍圖台之上。
2.專題全文格式為A4大小PDF檔,頁數不得超過20頁。
3.請依據作者及參賽作品主題命名存檔,範例:王○○_作品名稱。
(二)實作影片:
1.錄製影片展現於府城南籍圈操作過程成果,影片內容須與(一)專題報告內容有相關性。
2.實作影片之片長不得超過3分鐘,且影片須有背景音樂(音樂使用請注意智慧財產權)或口述說明。
3.請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解析度為 1280*720(含)以上),並提供影片網址。
(三)專題報告及實作影片下載網址請於報名及作品徵件期間,email至本局承辦人信箱yici23@mail.tainan.gov.tw或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A4YDGHGpCEZkfVQW6),電洽本局活動聯絡人:洪小姐(06)6322231#6806進行確認。
(四)評分項目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工作,評分項目如下:
(1)圖資運用(15%):運用府城南籍圈或加入其他開放圖資套疊之展現性。
(2)主題與資訊(15%):主題地圖與資訊內容運用之適切性、正確性與豐 富性。
(3)報告撰寫(15%):報告內容之順暢度、條理性與完整性、實作影片完整度及品質。
(4)應用技能(25%):對GIS應用的深度探索與府城南籍圈資料的熟悉與掌握程度。
(5)創意激發(20%):實際應用面之廣度性、創意發想之特殊性。
(6)意見反饋(10%):以使用者角度針對府城南籍圈現行功能或網頁改版提出增修建議,或未來可運用的「創新元素」、大數據統計模型或其他建議。

五、獎勵方式:每組選三名,獲獎者頒發禮券與獎狀
(一)冠軍:3萬元
(二)亞軍:2萬元
(三)季軍:1萬元
(四)參加獎(符合參賽格式要求):府城南籍圈宣傳紀念品(每人1個)。
 ※備註:
1.以上各獎項名額及金額,得由評審小組視競賽情形酌予調整。
2.頒獎時間待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公布於本局FB粉絲團與官網。
3.得獎隊伍指導教師,頒發感謝狀乙紙。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提案一律不受理退件,參賽人員自行確保提案投稿流程,若因網路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恕不負相關責任
(二)如遇作品規格不符、參賽資格不符、檔案格式錯誤以致無法讀取等情形,進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將以棄權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不另行通知,且恕不負相關責任,請參賽隊伍務必自行確認相關規定與檔案格式正確性。
(三)參賽作品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內容,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該參賽作品,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人員應確保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補助之作品。經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相關實證金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六)本競賽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七)領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領獎單據,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八)實證金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依財政部規定超過 2 萬元將扣除 10%所得稅,同時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實證金皆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但得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未達 183 天者),不論金額依規定扣繳 20%稅率。
(九)凡獲選之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評選、表揚、獎勵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1年。
(十)若遇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之事由,也將保留辦理線上活動之彈性調整空間,依執行單位通知為準,相關訊息與辦法將公告於官方網頁,敬請留意。
(十一)應用之關鍵核心技術及內容,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品牌之產品。(大陸廠牌認定方式:所有屬大陸廠牌者,無論其原產地於我國、大陸地區或第三地區等,渠等產品均屬之)。
(十二)本比賽參賽作品(含Youtube影片、專題報告),本活動參與單位有權將其挪作府城南籍圈有關之推廣、宣傳、展覽與攝影及出版等用途。
(十三)本簡章內容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十四)個資聲明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以下簡稱:本局)依個資法第 8 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1.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2.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舉辦「臺南府城南籍圈圖台資訊加值應用競賽」活動,向參加民眾蒐集報名資料,作為獎品兑領之用。
3.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4.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姓名、名稱、手機號碼、電 子郵件信箱。
5.個人資料利用:
(1)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活動期間及後續獎品寄送處理期間。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 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局。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 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6.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局電子信箱(E-mail: yici23@mail.tainan.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局就其個人資料 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 利用或刪除。
7.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 本局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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