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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預售屋契約預檢服務」上線了!

  • 類別:最新消息
  • 上版日期:112-06-12 下午 01:58:00

預售屋備查制度自110年7月施行至今已近2年,自施行日至112年5月31日止,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共受理385件預售屋備查之申報,按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預售屋應於銷售前將建案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送地政局備查始得為刊登廣告、收受定金及簽訂買賣契約等銷售行為,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業者配合辦理備查申報及契約書改正,有助於共同維護臺南市之不動產交易秩序。

臺南市大台南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胡炳昆理事長及臺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郭建志理事長等業界建議,按現行預售屋備查制度,須俟領取建造執照後才能申報備查,為節省自建造執照申請後至備查完成之等待期,建議市府於業者向工務局申請建造執照同時,可請地政局審視定型化契約書,如此有效減少銷售前之等待期,至可於取得建著即可完成預售屋契約備查並銷售。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表示,為加速審查時間,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已推出「預售屋契約預檢服務」並於地政局局網設置專區(地政專區-不動產交易專區-預售屋備查及不動產交易安全),在申請建造執照後同步申請契約書預檢,不僅僅提升正式備查的辦理效率,也能避免業者先行使用未備查的預售屋契約書與消費者簽約,減少消費爭議的產生,並為不動產交易市場安全把關,可同時保障消費者與業者的權益,歡迎業者多加利用。

新聞聯絡人 地籍科科長   林佳樺 電話:06-3901337

                           助理員 林宥呈 電話:06-39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