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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再提醒:預售屋未申報備查即銷售要嚴懲 臺南重罰個案150萬元維消費者權益

  • 類別:地籍類
  • 上版日期:111-09-13 下午 01:36:00

近期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接獲民眾檢舉,預售屋建案「平實苑」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經查證該建案未依規定向地政局申報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即於馬路架設廣告看板,並有收受定金簽訂預約單之實,另外預約單約定逾期簽約視為取消訂購並沒收定金、定金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等內容,未依民法規定依可歸責性約定定金處理方式,該約定較民法規定更不利於買受人者,屬約定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確已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47-3條第1項未申報備查即銷售及同條號第5項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等規定。

地政局即對該建案不同違規事項祭出2筆裁罰,該檢舉案,舉證已簽訂之預約單訂購10戶,且依法預約單違規係按戶(棟)數計算,故地政局依法開罰單筆150萬元罰單,創下目前單筆最高罰鍰金額紀錄;至於疑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部分,經移由工務局續處,查證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銷售屬實,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亦已依法開罰4萬。

市長黃偉哲表示,預售屋新制上路已有1年,南市府皆積極宣導,並與相關公會聯合、或由地政局辦理教育訓練,對於違規案件,一律嚴查嚴辦,絕不寬貸,請業者自律。

地政局長陳淑美亦呼籲業者注意,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違規行為的相關罰則規範,並無改正機會,將直接裁罰後再通知改正,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陳淑美局長也溫馨提醒購屋者,政府已將預售屋資訊及契約備查情形揭露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地政局亦積極辦理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作業,並將查核結果公開揭露於地政局局網頁,購屋者可參考相關資訊慎選購屋,如購屋過程發現業者有違規情形,亦可檢具事證向地政局提出檢舉,共同維護交易市場安全。

預售屋新制施行已逾1年,南市府地政局對違規情形共計裁罰11件,裁罰金額累計291萬元,地政局統計違規樣態,其中以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佔最高裁罰金額比例,為4件240萬元,其次為使用之契約不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5件45萬元,其餘為未申報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備查即銷售,計2件6萬元。為維護不動產市場交易安全,地政局除不定期辦理預售屋查核作業外,針對產生消費糾紛、或檢舉建案,亦將列為優先查核對象,期督促業者確實遵守法規,提升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新聞聯絡人 地籍科科長 林佳樺 電話:06-3901337

               科員 戴誥芬 電話:06-2991111#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