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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新制常見問題? 臺南市地政局幫你解惑

  • 類別:地權地價
  • 上版日期:109-07-23 上午 12:00:00

  實價登錄新制自109年7月1日開始施行,將不動產買賣交易資訊之申報義務回歸到買賣雙方,並提前至買賣移轉登記時就要一併申報,且若逾期申報或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可能裁罰3萬至15萬元,甚至將涉及刑責,交易雙方不可不知。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為使實價登錄新制順利推行,主動排定3個月的宣導期,109年9月底前,轄區各地政事務所登記案件收件處均安排實價登錄輔導員,民眾辦理買賣登記案件時,由專人主動協助解決各項申報問題,對於未能併同買賣登記案件辦理實價申報者,也先行主動電話告知,避免逕行發函限期通知,引起民眾恐慌。自7月1日受理至今買賣登記案件約2,000餘件,有97%以上案件均能併登記案件同時申報,成效頗受好評。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局長陳淑美表示,雖然新制已同步修正簡化申報書格式及應申報的價格資訊,但也增加不少舊制所沒有的備註事項,對於沒有經常從事房地產買賣的民眾,甚至受託申報的專業地政士,新的申報方式與舊制還是有不少的差異,如果不慎填寫錯誤,就可能面臨裁罰風險,因此,地政局針對近日申報案件加以分析,彙整出包含交易日期填載、委託書格式及委任關係之勾選方式、備註欄填寫等29項新制申報時常發生之疑問,以表列問答Q&A的方式,說明問題及正確申報方式,藉此讓申報人參考,歡迎有興趣的民眾下載利用!
  局長陳淑美進一步說明,即日起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辦買賣移轉登記時,務必同時辦理實價登錄申報,買、賣雙方除了自己共同申報外,也可共同委託地政士或代理人代為申報。不論以何種方式申報,買、賣雙方都要密切留意,對於申報書填載的內容務必再次檢查及互相勾稽,避免因交易金額填錯或應備註事項漏填等疏失遭到裁罰。
  為與地政士等業者及民眾充分溝通,臺南市地政局將於109年7月27日及7月31日二天,辦理「實價登錄新制常見錯誤樣態說明」教育訓練暨說明會,針對新制常見問題說分明,並同步在地政局FB直播,歡迎各界多多參考利用!
  「臺南市實價登錄新制QA」請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下載(實價登錄專區/檔案下載)或透過QRcode下載。
 
新聞連絡人:資訊地價科科員 廖婉琳06-6322231#6847
      資訊地價科科長 張書哲06-6322231#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