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本府地政局自101年起辦理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作業計25次,共標脫1,257筆、囑託國有1,316筆土地,釐正產權、促進土地利用,辦理績效良好,並已將107年度第1批以前之代為標售土地價金存入地籍清理土地權利金保管款專戶及未標出者囑託登記為國有完竣。 為解決繼承人眾多難以共同申領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之價金或未標出之底價,內政部業已修法得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請領價金。 提醒上述土地權利人應自保管款存入或囑託登記為國有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市府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價金,倘屆期仍未申領者,將歸屬國庫,請權利人儘速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由於本市轄區幅員廣大,民眾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價金案件須往返奔波,所以增加受理窗口,自106年6月1日起得由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受理發給地籍清理價金案件之申請;地政事務所會主動將申請案連同審查之意見一併函報地政局辦理,以免除民眾申請送件往返地政局奔波之苦,並減少公文往返時間,提升為民服務效率,請多加利用。 各年度批次存入保管款專戶及囑託登記為國有公告請至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地籍清理專區查詢: https://land.tainan.gov.tw/BehalfAuctionLandPostBALP00.aspx?appname=BehalfAuctionLandPostBALP00 相關申請書表請至下列網址下載運用: https://land.tainan.gov.tw/LandsArea/CadastralDisposalZone/introduce01001.htm 撰稿人 王怡文 新聞聯絡人 地籍科科長胡純英電話:06-3901337 地籍科科員王怡文電話:06-39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