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便民服務,強化跨縣市合作效能,繼代收全國各縣市之土地登記複丈案件後,自104年6月1日起本市與全國各縣市政府所轄地政事務所同步擴大服務新增7項代收服務項目。
新增代收服務項目為:「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所定之複印登記申請書及其附件」、「檔案應用(複印公文、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申請書原案)」、「英文不動產權利登記證明」、「人工登記簿謄本」、「代理人送件明細表」、「土地複丈成果圖補發」、「實價登錄『表單登錄、紙本送件』案件」等7項跨縣市代收服務項目,歡迎民眾及地政從業人員多加利用。
本項措施由民眾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提出符合代收項目之申請,預繳郵資後由本市地政事務所代寄至該不動產轄區登記機關辦理。地政業務新增7項跨縣市代收項目,加值地政為民服務效能,使民眾不受轄區限制達到便利洽公之目的。本市將持續推辦各項便民措施,以提供民眾更完善之服務。
若對跨縣市代收服務項目服務有任何疑問,惠請向本府地政局(電話06-3901125)或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將有專人提供詳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