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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FG自11月13日起公告區段徵收,黃偉哲提醒土地所有權人自公告日起禁止土地移轉並應於期限內申領抵價地

  • 類別:區段徵收
  • 上版日期:109-11-12 上午 12:00:00

因應科學園區就業人口所需之住宅及相關公共設施服務,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加速辦理南科FG區段徵收案,本區將能提供地區更優質之生活服務用地,並提升城市競爭力,連帶提升周邊發展,對當地居住、交通及經濟環境皆有整體性之助益。
 
南科FG區段徵收區於109年10月21日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通過,11月6日核定准予區段徵收。臺南市政府將於109年11月13日起至同年12月14日辦理公告徵收土地及一併徵收公私有土地上之私有土地改良物。
 
臺南市政府提醒所有權人,公告日(即11月13日)起於區段徵收內土地及土地改良物除因繼承、強制執行或法院之判決而取得所有權或他項權利外,禁止移轉或設定負擔及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採取土石、變更地形等行為。
 
另如主張申領抵價地的所有權人,應於書面通知送達翌日起30日期限內,檢具相關文件至申請地點或以郵寄方式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說,在不妨礙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區段徵收計畫原則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得於區段徵收公告期間內(30日內)申請按原位置保留分配,惟須於區段徵收範圍內經核領有抵價地;另對於徵收補償價額有異議者,自公告期間屆滿之次日起30日內可提出異議,市府接收異議後,將立即查明處理,並將查處情形以書面通知權利關係人,以保障民眾權益。
 
臺南市長黃偉哲提醒,區段徵收公告期間為109年11月13日至12月14日,共計30日,公告於市府、新市區公所、善化區公所及新化地政事務所等處,南市府已於11月11日寄發徵收公告相關資料予權利關係人,呼籲權利關係人如欲申請發給抵價地,請於公告期間可攜帶申請文件親自至受理地點(善化區公所2樓會議室及臺南市政府新營民治中心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或以郵寄方式將文件寄送至臺南市政府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申請。
 
未於期限內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市府亦會於公告期滿後15日內發給地價補償費,並於今年12月21日至25日,於善化區公所駐點辦理補償費發價作業。
 
南科FG區段徵收區於完成公告徵收程序後,工程預計於110年中上旬開工,施工期間預估為3年,有關南科FG區段徵收相關訊息,請密切留意地政局網站資訊與公告(下載專區)。
 
新聞聯絡人:地政局區段徵收科長方政添   電話:06-6322231#5081
      地政局區段徵收技士洪浚洋   電話:06-6322231#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