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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禁止及限制「臺南市第十三期喜樹灣裡市地重劃區」內之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 類別:重劃公告
  • 上版日期:114-02-11 上午 08:54:00

主旨:公告禁止及限制「臺南市第十三期喜樹灣裡市地重劃區」內之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依據: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及內政部114年2月6日台內地字第114010487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重劃區範圍約計295,884.67平方公尺(如所附重劃區範圍圖及土地地號清冊)。
二、禁止及限制事項:禁止及限制該地區之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三、禁止及限制時間:自民國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共計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