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臺南市山上樹王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申請核定重劃範圍1案,請土地所有權人或已知利害關係人於111年11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府陳述意見。
依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20條規定及臺南市山上區樹王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111年8月4日樹王自劃字第111080400號函及111年9月6日樹王自劃字第11109060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府依上開規定於旨揭範圍核定前給予土地所有權人及已知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
二、陳述意見書送達本府之方式、時間及地點:請於111年11月4日前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市地重劃科代收)。
三、相關資訊可至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公告資訊-本局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