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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98年辦理臺南縣佳里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用地,奉准徵收改制前佳里鎮文化段984地號等13筆土地,合計面積3.553995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1案,公告週知土地使用情形。

  • 類別:徵收公告
  • 上版日期:113-05-10 上午 12:00:00

依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公告週知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98年辦理臺南縣佳里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工程用地土地使用情形,並以本府113年5月9日府地用字第1130580067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10日至民國113年6月11日止,計30日。

撰搞人朱智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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