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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80年辦理安定鄉文小用地,奉准徵收改制前安定鄉安定段1902地號等11筆土地,合計面積1.9516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1案,公告週知土地使用情形。

  • 類別:徵收公告
  • 上版日期:113-05-10 上午 12:00:00

依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公告週知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80年辦理安定鄉文小用地土地使用情形,並以本府113年5月9日府地用字第1130603899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10日至民國113年6月11日止,公告內容詳如附件。

 

撰搞人朱智揚

新聞聯絡人:地政局地用科科長張書哲   電話:06-6322231#5086

                     地政局地用科科員朱智揚   電話:06-6322231#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