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臺南市歸仁區八甲東段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申請核定擬辦重劃範圍1案,土地所有權人或已知利害關係人倘有意見表達,請於113年6月7日前以書面向本府陳述意見,請查照。
依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20條規定及臺南市歸仁區八甲東段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113年4月3日歸仁八甲東自劃字第11304030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依上開規定於旨揭範圍核定前給予土地所有權人及已知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
二、本重劃區擬辦重劃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就擬辦重劃範圍如有相關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詳附件)向本府提出,請於113年6月7日前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臺南市政府(市地重劃科代收)。
三、相關資料可至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s://land.tainan.gov.tw/)公告資訊-本局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