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標準為何?
1、本府地上物徵收補償係依照以下規定辦理: (1) 臺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 (2) 臺南市農作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查估標準 (3) 臺南市畜禽及水產養殖物遷移費查估標準 (4) 臺南市水井及水利設施徵收補償費查估標準 (5) 臺南市遷移工廠動力機具生產原料或生產經營設備查估標準 (6) 臺南市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發給辦法 (7) 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徵收營業損失補償基準 2、有關徵收建築改良物之補償標準,可逕向市府工務局洽詢。 3、有關徵收土地農作改良物、畜禽及水產養殖物之補償標準,可逕向市府農業局洽詢。 4、有關徵收水井及水利設施之補償標準,可逕向市府水利局洽詢。 5、有關徵收遷移工廠動力機具生產原料或生產經營設備、營業損失之補償標準,可逕向市府經濟發展局洽詢。 6、有關徵收墳墓遷葬之補償標準,可逕向市府民政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