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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員工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作業

 112.1.30

  • 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員工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作業,請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証件並以科(室)為單位彙整後,於112年2月10日(星期五)前送人事室續辦,請查照週知同仁。
  • 申請方式:
    • 填具「申請書」:已先行複製前期資料並由系統產製,請務必核對申請書內之資料,確認無誤後於「具領人」、「立切結書人」處簽名或核蓋私章。
    • 於本局第一次申請或變更學籍或漏列者請填具空白申請書
    • 於申請表內須切結以下事項:
      • 所申請之子女係未婚且無職業需仰賴申請人扶養。
      • 所申請之子女未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所列 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
      • 以上所具切結屬實。如有虛偽欺矇情事,願退還所領補助全數,並依法受罰。
  • 檢驗證件: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首次於本局提出申請者,請附申請人及子女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簽名,以確認親子關係。
    • 收費單據:國中、小免附,高中、職以上繳驗收費單據,如係影本須由申請人簽名,以示負責;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
    • 子女無職業切結書:子女就讀夜間學制,開學日前六個月工作平均每月所得超過政府所訂之勞工基本工資,以有職業論,不得申請補助。
  •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不得重領。
  • 技工工友、測量助理請先將申請表送秘書室核章後再送人事室彙辦。
  • 檢送「電腦產製申請書」、「空白申請書」、「子女無職業切結書」及「子女教育補助表」各1份(電子檔請至本局網站/綜合資訊/人事業務專區/訊息公告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