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本市「第十四期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區」重劃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未含基督教墓園)業於115年4月30日公告期滿。為配合後續重劃工程推動,請尚未辦理遷葬之墓主家屬把握時間,於115年8月28日前儘速至永康第一公墓納骨塔(臺南市永康區忠孝路250號)辦理遷葬申請及相關事宜。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目前已有約92座墳墓之墓主家屬申請自行遷葬補償費,對仍未申請遷葬之墳墓及無主墳墓,永康區公所預計自115年9月起,依相關規定辦理代為遷葬作業。為尊重墓主家屬意願並利於後續遺骸安置,呼籲欲自行申請遷葬之家屬,於代為遷葬作業啟動前儘速提出申請。代為遷葬完成後,完整或具名之遺骸將依永康第一公墓納骨塔現有塔位配置情形造冊編排,並依序安置;墓主家屬如於代為遷葬完成後有洽詢遺骸安置位置之需求,可再向永康第一公墓納骨塔人員洽詢(聯絡電話:06-2012817)。
地政局呼籲,墳墓遷葬涉及家屬慎終追遠及後續祭祀安排,為使墓主家屬能妥善處理遷葬事宜,倘墓主家屬於自行遷葬期限內確有困難,請於代為遷葬作業啟動前,儘速至永康第一公墓納骨塔提出書面申請,以利後續遷葬作業順利進行。
新聞聯絡人:
地政局市地重劃科科長 黃冠程 電話:06-3901297
地政局市地重劃科股長 蔡孟哲 電話:06-3901298
地政局市地重劃科科員 蔡亞庭 電話:06-2991111轉8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