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勵並表揚本市不動產估價師,以提升服務品質,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將於今(114)年舉辦優良不動產估價師評選,表揚對不動產估價有卓越貢獻之從業人員。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參與評選之基本資格須符合:領有本市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連續滿二年以上、最近二年簽證案件達二十件以上(除法院委託辦理不動產鑑定估價案件外,應達十二件以上;勘估標的位於本市者,應達十件以上)、未受有不動產估價師懲戒、最近二年執行業務所得每年年收入達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未受法院判決確定有犯罪行為及未曾獲選為本市優良不動產估價師。
臺南市政府再表示亦須有下列優良事蹟或重大貢獻情形之一:
1、對不動產估價業務相關之法令或實務研提改進意見確具成效者。
2、對不動產估價技術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具有重大貢獻者。
3、協助政府辦理地價基準地、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查估、審查、評議、審定或評價等有貢獻者。
4、積極從事與估價相關之社會公益服務工作,具優良事蹟及顯著效益者。
5、公開發表估價有關文章、著作或參與估價師全聯會估價公報修訂,對估價業務有貢獻者。
6、參與估價師公會會務,並擔任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達三年以上,績效卓著者。
7、推行不動產估價教育二年以上,成效顯著者。
8、其他特殊事蹟經主辦機關認定應予獎勵者。
參選人如符合前述基本資格及獎勵情形,得經由社團法人臺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中華民國土地估價學會、或其他不動產估價相關之機關團體推薦或經本市二位以上曾獲優良不動產估價師,或本市五名以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名推薦參加本市優良不動產估價師評選。
本次評選受理報名期間自114年7月31至同年8月31日止,歡迎有志參加之不動產估價師踴躍向公會或其他不動產估價相關之機關團體報名。
新聞聯絡人:地政局資訊地價科 科員 黃曜賢 電話:06-6322231轉6241
地政局資訊地價科 股長 李明達 電話:06-6322231轉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