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便民服務,使民眾不受轄區限制以達申領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之目的,推動申領案件跨域合作,提供便捷服務,期能有效節省申領民眾往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間之成本,增進政府服務品質。本計畫之服務項目,為實施跨域合作機關代收民眾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申領案件,由代收機關代為核對身份及應附書表文件等事宜,並移交所屬管轄機關審查。鑒於本局已同意臺北市與新北市政府之跨域申領案件合作,為能擴大本局之合作區域範圍,以期與其他縣(市)政府相互合作代收申領案件,特訂「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代收跨縣市申領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