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辦理「鹽水溪鹽行堤段(L18~L20)整體改善工程用地取得(非都市土地)」,奉准徵收坐落臺南市永康區頂溪段420-1地號等3筆土地,合計面積0.206157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業經本府114年11月13日府地用字第1141565418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15日止,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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