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辦理「白水溪斷面138-142基礎改善工程」,奉准徵收臺南市白河區長安段431地號內等土地,並一併徵收同段448地號內等土地上之土地改良物,業經本府114年11月13日府地用字第1141557922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15日止,計30日。撰搞人 戴志安新聞聯絡人:地政局地用科科長蔡文龍 電話:06-6322231#5086 地政局地用科科員戴志安 電話:06-6322231#6230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辦理「白水溪斷面138-142基礎改善工程」,奉准徵收臺南市白河區長安段431地號內等土地,並一併徵收同段448地號內等土地上之土地改良物,業經本府114年11月13日府地用字第1141557922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4年11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12月15日止,計30日。
撰搞人 戴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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