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公告週知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80年辦理安定鄉文小用地土地使用情形,並以本府112年5月23日府地用字第1120626208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24日至民國112年6月26日止,公告內容詳如附件。 撰搞人張麗華新聞聯絡人:地政局地用科科長張書哲 電話:06-6322231#5086 地政局地用科科員張麗華 電話:06-6322231#6232
依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公告週知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80年辦理安定鄉文小用地土地使用情形,並以本府112年5月23日府地用字第1120626208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24日至民國112年6月26日止,公告內容詳如附件。
撰搞人張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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