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公告週知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92年辦理臺南縣歸仁鄉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廠)工程用地土地使用情形,並以本府111年5月11日府地用字第1110599290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1年5月12日至民國111年6月10日止,計30日。撰搞人張麗華新聞聯絡人:地政局地用科科長張書哲 電話:06-6322231#5086 地政局地用科科員張麗華 電話:06-6322231#6232
依據徵收土地使用情形列管作業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公告週知改制前臺南縣政府於92年辦理臺南縣歸仁鄉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水處理廠)工程用地土地使用情形,並以本府111年5月11日府地用字第1110599290A號公告,公告期間自民國111年5月12日至民國111年6月10日止,計30日。
撰搞人張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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