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臺南市第十四期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區重劃計畫書、圖。
依據:
1.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16條規定。
2.內政部114年7月29日台內地字第1140003066號核定函。
公告事項:
1.公告期間:自114年9月30日起至114年10月30日止共計30日。
2.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南市政府永華行政中心9樓地政局市地重劃科及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電子檔)、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臺南市永康地政事務所公告欄、臺南市永康區復華里、復國里、神洲里、中興里、三合里、二王里辦公處公告欄。
3.土地所有權人對重劃計畫書有反對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理由,並應載明土地所有權人姓名、住址及土地坐落、面積並簽名蓋章。
4.附市地重劃計畫書、圖(存放於臺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土地開發-市地重劃專區-第十四期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區)及臺南市政府永華行政中心9樓地政局市地重劃科)。